- 2024年首單GDR終止案例現身 去年有10家撤單
- 2024年01月10日 來源:證券日報
提要:據中國證監會官網披露,三花智控在2023年8月25日提交GDR備案申請材料。從反饋意見來看,公司需要補充說明GDR在限制兌回期屆滿后轉為A股對交易及市場的影響以及應對預案,以及為持續符合外資持股比例規定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開年以來,首單GDR終止案例出現。2024年1月8日晚,福斯特公告稱,終止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GDR)事項。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GDR撤單企業已有11家,其中10家均在2023年公告終止,1家在2024年終止。
對于終止原因,多數公司將其歸結為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變化,以及公司財務與經營狀況、資金需求、戰略規劃等變化。不過,也有聲音認為,擬發行GDR的企業撤單、整體GDR發行節奏趨緩,意味著A股公司赴境外融資趨于理性。
發行日趨理性
GDR終止現象是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涉及市場環境、融資成本、資金使用效率、市場接受度、公司戰略調整等多個層面。
在2022年《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發布后,A股公司發行GDR節奏加快。
進入2023年后,GDR相關配套監管政策相繼落地,對申請程序、募集資金的使用規定與后續管理、發行間隔等提出具體要求,不僅優化了相關制度,也進一步規范了企業發行GDR的行為。同時,交易所也通過發放問詢函的方式對上市公司GDR持續監管。
從定位來看,監管政策明確提出“具有一定市值規模、規范運作水平較高的境內上市公司”“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主業領域”“滿足海外布局、業務發展需求”等要求。
從程序來看,GDR發行,除了報給交易所審核再由證監會注冊,還要按照境外上市備案新規,獲取備案通知書。自2023年3月31日《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實施以來,目前僅有1家擬赴瑞士發行GDR的企業提交備案,尚未獲得備案通知書。
據中國證監會官網披露,三花智控在2023年8月25日提交GDR備案申請材料。從反饋意見來看,公司需要補充說明GDR在限制兌回期屆滿后轉為A股對交易及市場的影響以及應對預案,以及為持續符合外資持股比例規定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此外,由于GDR發行與前次融資需滿足6個月的時間間隔,有的上市公司在終止GDR后選擇定增計劃。例如,2023年12月份,芯原股份終止GDR發行,同時擬定增募資18億元。
德意志銀行信托與代理人服務亞太區銷售總監、董事總經理吳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監管政策進一步完善了GDR發行的監管框架,雖有部分企業選擇調整或推遲GDR融資計劃,但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堅持推進GDR發行來接觸更多海外投資人,隨著GDR發行細則和發行人條件的進一步規范,將為更多中國企業持續赴歐發行GDR打下良好基礎。”
便于海外布局
據同花順iFinD數據及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2024年1月9日,剔除11家終止發行的企業,已有23家A股上市公司在英國或瑞士成功發行GDR。其中,6家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17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
從GDR發行上市日期來看,2023年有9家A股公司成功發行GDR,2022年有10家,2020年有3家,2019年有1家。
從上述已發行GDR的企業來看,鋰電產業鏈等已在海外布局的上市公司居多,其目的在于擴大出海版圖。
例如,國內頭部隔膜廠商星源材質,2023年上半年海外出貨(含海外客戶國內工廠)占比超40%。公司在2023年12月份成功發行GDR募資1.2億美元,主要用于公司全球業務拓展及國際化布局,以及補充流動及運營資金等。
再比如,鋰電池企業龍頭欣旺達、國軒高科等在歐洲建廠,就近配套歐洲車企,發行GDR的募集資金可用于公司海外項目的建設。
此外,仍有23家A股公司正在籌備推進GDR發行事宜,其中14家已獲得證監會反饋或核準,其余仍在預案或者董事會階段。行業分布涉及新能源產業、醫藥生物、高端制造等領域。
對此,沙利文大中華區合伙人兼董事總經理陸景表示,隨著中國龍頭企業在全球競爭力的提升,預計會有更多行業龍頭探索GDR發行機會,如高端裝備制造、ESG產業鏈企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