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翰宇藥業:擬與深圳國研中心等合作開發家用快速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
- 2022年03月15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提要:翰宇藥業3月14日晚間公告,基于公司此前與深圳國家感染性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簡稱“國研中心”)及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簡稱“市三院”)達成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翰宇藥業3月14日晚間公告,基于公司此前與深圳國家感染性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簡稱“國研中心”)及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簡稱“市三院”)達成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公司擬與國研中心、市三院合作開發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國研中心及市三院擬將該試劑盒(乙方編號P301-F7和P301-H5兩條抗體,以及后續與該項目相關的專利)的全球獨占實施許可權許可給翰宇藥業。
根據合同,翰宇藥業受讓本項中“技術及專利”的全球獨占實施許可權,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可自行決定該家用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產品在授權區域內的商標,且產品商標應歸翰宇藥業所有。該授權的許可期限自協議簽訂之日起15年。簽約之日起,后續商業化產品開發、申報注冊及商業化生產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翰宇藥業承擔,國研中心及市三院應持續提供技術支持;在本項目產品獲得生產文號上市銷售后連續15年內,翰宇藥業向國研中心和市三院支付利潤分成,具體分成比例及條件,將在該產品獲批上市前雙方另行約定。
翰宇藥業表示,公司本次與國研中心、市三院合作開發家用快速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后期產品上市后進行利潤分成,不會對其2022年經營造成較大影響。不過公司提醒,其新冠檢測試劑盒目前正在臨床樣本檢測階段,后期仍需中國食品藥品鑒定研究院檢測。在臨床研究方面,存在效果不達預期的風險;此外,國際上目前已有多款試劑盒通過認證并上市銷售,國內也有10家廠家的同類型產品獲批,國家藥監局對于同類產品的注冊還有70余家尚在審批中,公司產品能否上市并獲批尚存在不確定性,對未來業績影響存在較大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