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大洲被深交所"亮劍" 董事長等多名高管遭公開譴責
- 2019年07月18日 來源:中新經緯
提要:*ST大洲18日晚間公告稱,近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ST大洲18日晚間公告稱,近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決定書顯示,新大洲涉及1.22億元的違規擔保事項,且未經新大洲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亦未及時對外披露,被深交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此外,深交所對新大洲董事長等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公告截圖
決定書顯示,經查明,新大洲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新大洲于2018年1月19日為關聯方陳陽友、劉瑞毅、訥河瑞陽二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訥河瑞陽”)向北京京糧鑫牛潤瀛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京糧鑫牛潤瀛一號咨詢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出具的《關于支付股權回購價款和補償款的承諾函》事項出具了《擔保函》;新大洲的子公司天津恒陽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大洲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就上述承諾函出具了《擔保函》。上述擔保函涉及金額為向債權人支付股權回購轉讓價款人民幣112000000元、業績承諾補償款9539140元即約定的延期付款利息及違約金。新大洲子公司兩處經營性房產因上述擔保引發仲裁被查封。
決定書指出,陳陽友為新大洲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兼新大洲時任董事,劉瑞毅為陳陽友配偶,訥河瑞陽的法定代表人及單一股東為陳陽友,上述擔保事項構成關聯擔保,但未經新大洲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亦未及時對外披露。
據悉,上述擔保事項涉及金額合計超過121539140元,占新大洲2017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約為5.57%。深交所指出,新大洲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有關規定;此外,新大洲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兼新大洲時任董事陳陽友、新大洲董事長王磊、董事兼總裁許樹茂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新大洲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據此,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陳陽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磊、董事兼總裁許樹茂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公開資料顯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是一家以摩托車產業經營為主體的大型股份制企業,現已形成了集牛肉食品、煤炭、物流產業為一體的產業格局,公司的產品遠銷五大洲56個國家和地區。
近日,*ST大洲發布2019年上半年業績預告,預計2019年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8000萬元-1億元,同比下降342%-403%。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0983-0.1228元。
對于上半年業績虧損,*ST大洲解釋為,上年同期發生海南嘉谷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處置轉讓收益4969.98萬元,而本報告期無股權處置收益。報告期內牛肉食品產業出現大幅虧損,約虧損6000萬元,同比減少960%。國內業務受困于資金等因素,牛肉進口量和銷售收入均大幅下降,出現小幅虧損;國外業務,因烏拉圭活牛收購價格大幅上漲,相比上年同期漲幅超過23%,牛肉銷售價格與成本出現嚴重倒掛,產生大幅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