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貨分享┃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變更流程
- 2020年10月20日 來源:社會組織眾扶平臺
提要:在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的指導下開發運維(運維單位:北京知誠社會組織眾扶發展促進會),被列為2019-2021年《北京市基層社會治理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專項任務的北京社會組織眾扶平臺,通過微黨建、微政策、微會議、微課堂、微文庫、微招聘模塊,成為社會組織的黨建指導員、政策閃送員、信息播報員以及專家智庫、寫作典庫、人才寶庫。
特殊情況: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未滿,因特殊情況需調離現崗位。應召開***協會第**屆第**次會員大會,集體研究討論并通過。
召開會員大會所需材料
1、請示
有業務主管單位的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請示,寫清楚原因、法人定代表人基本情況等事項;同時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關審批文件);待收到業務主管單位回函批復后,再寫一份請示一并提交到社團辦。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團體,需要向黨的領導機關遞交請示。
2、離任審計報告
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審計時間應從上次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法定代表人變更之日開始,截止至提交紙質材料前三個月內;
審計報告應當包含結論性語言表述,且審計結論為合格。
3、監事會工作報告、修改章程
召開會員大會通過會員、理事、會長逐層選舉產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監事會工作報告、新修訂的章程,會后形成會議紀要。
將上述材料報予社團辦進行備案,一式三份。
變更的實際操作
(一)登錄北京市民政局官網:
北京市民政局官網→辦事大廳→法人辦事→登錄年檢系統→行政許可,首先在網上提交電子版,收到民政部門的批復后,再提交紙質版。網址:
(http://ggfw.mzj.beijing.gov.cn/mzjwz/index/toMore)
(二)、紙質材料提交
(1)社會團體變更登記申請表(蓋社團公章)(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2)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3)社團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原件)(中介機構或法定機構產生,紙質)(原件1份)
注意:
1.是否為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原件;
2.審計時間應從上次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法定代表人變更之日開始,截止至提交紙質材料前三個月內;
3.審計報告應當包含結論性語言表述,且審計結論為合格。
(4)黨政機關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兼任社團法定代表人審批表(含在職和離退休)(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注意:
1.各表單內容均為必填項,檢查是否有遺漏;
2.檢查各表單中所填寫內容是否存在明顯文字錯誤;
3.檢查所有填寫的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應早于正式遞交書面材料的日期;
4.應加蓋公章的必須蓋公章,并且公章應清晰;
5.批準的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
6.須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公章(非部門章),且公章清晰。
7.如有領導干部兼任情況的填寫此表,如無兼任情況無須填此表。其中:是黨政機關局級以上領導干部兼職的,需提供市委組織部審批表或該領導職務的上級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批文件;是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處級以上離退休領導干部兼職的,須提供獲得該領導職務的上級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批文件;是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任職的,需要須提供獲得該領導職務的上級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批文件。
(5)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注意:
1.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應當為原件;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應當在有效期內。
圖|(正本)
圖|(副本)
(三)、變更成功后收單位會收到民政局準予的紅頭文件。
情況二:法人即理事長,任期屆滿,可按照換屆指引流程。
注意:最后形成的會議紀要需全體理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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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眾扶平臺】在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的指導下開發運維(運維單位:北京知誠社會組織眾扶發展促進會),被列為2019-2021年《北京市基層社會治理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專項任務的北京社會組織眾扶平臺,通過微黨建、微政策、微會議、微課堂、微文庫、微招聘模塊,成為社會組織的黨建指導員、政策閃送員、信息播報員以及專家智庫、寫作典庫、人才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