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解惑┃社會團體換屆選舉工作熱點問答匯總(第一期
- 2020年07月22日 來源:社會組織眾扶平臺
提要:7月17日下午,在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的指導和支持下,社會組織眾扶平臺聯合北京社會組織孵化中心東部基地,邀請到對社會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具有15年實踐經驗的王景彪老師,在線上開展了一期社會團體換屆選舉工作輔導培訓。
7月17日下午,在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的指導和支持下,社會組織眾扶平臺聯合北京社會組織孵化中心東部基地,邀請到對社會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具有15年實踐經驗的王景彪老師,在線上開展了一期社會團體換屆選舉工作輔導培訓。218位社會組織的小伙伴參與了學習,并提出了自身在換屆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惑。
在相關專家答疑解惑后,社會組織眾扶平臺也已將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總結歸納,現分享給大家。
問1:問:會員大會必須采取現場表決嗎?疫情期間可否線上?
答1:現在暫未接到民政部、市民政局發布有關在線上舉辦換屆選舉工作通知。請以官方發布的通知為準。
問2:聘任的,通過理事會投票和理事會選舉的區別是什么?
答2:理事不能聘任,必須要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聘任的秘書長不需要通過理事會投票,是由理事會開會集體研究決定是否聘任,簽訂相關協議。聘任制秘書長不是理事會成員,不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但任期沒有限制。選舉產生的秘書長連任不可以超過兩屆。
問3:總則的第三條平時也可以修改嗎?
答3:可以。要按規范章程的章程范本修訂,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問4:中關村的社團換屆選舉,也需要提交報審材料嗎?
答4:凡是北京市民政局審批的社會團體都需要提交報審材料。
問5:法人兼任秘書長需經過選舉還是聘任程序?
答5:法定代表人兼任秘書長的必須要通過選舉程序。聘任的秘書長不能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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