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社會團體會費收據查驗攻略(二)
- 2020年05月12日 來源:北方企業新聞網
提要:根據“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稅局 北京市地稅局 北京市監察局 北京市糾風辦
在會費收據審核工作中,社會組織眾扶平臺將常見問題情況、相關法規政策、整改措施進行匯總,本期為您匯總如下常見問題:
1、 關于會費收據用章問題
問題描述:
財務人員錯將會費收據上加蓋了發票專用章或者除財務專用章以外的其他章。
相關法規政策:
根據“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北京市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使用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三、會費統一收據的管理與監督......(三)......使用時,必須按號碼順序使用,各聯復寫,逐項填寫清楚,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
整改措施:提交說明文件。
說明范例1:
關于**會費收據使用情況的說明
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抬頭固定如此):
我會**(組織名稱)購領的北京市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其中00000001-00000050(具體號段)號,由于......(具體原因)錯蓋成了發票專用章(具體問題),由此引起的責任由本協會(組織)自負,今后(說明整改具體措施)......,認真負責做好工作。
特此說明。
**(組織名稱)
20**年**月**日
(加蓋本組織公章)
2、會費收費金額超過會費收費標準
問題描述:
在收據審驗過程中,我們發現**學會實際開具的會費金額有高于其學會制定的會費標準。
在收據審驗過程中,我們發現**商會開具的會費收據中存在同一家企業連續繳納了兩筆金額為10萬的會費,實際情況是為了補足商會的注冊資金而連續繳納了兩年的會費。
相關法規政策:
根據“關于取消社會團體會費標準備案規范會費管理的通知民發[2014]166號”三、社會團體可以依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會費標準的額度應當明確,不得具有浮動性。四、社會團體制定或者修改會費標準,應當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應當有2/3以上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出席,并經出席會員或者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表決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除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以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者修改會費標準。五、社會團體應當自通過會費標準決議之日起30日內,將決議向全體會員公開。
除會費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會團體會費收據。
整改措施:
(1)提交說明文件,說明范例參考范例1。
(2)超過會費標準收取的部分視同經營性收入,需先到主管稅務辦理完稅。
3、關于會費收據丟失的整改措施:
問題描述:
進行收據審驗時,我們發現部分社會組織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現了收據部分或全部遺失的情況。
相關法規政策:
根據“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北京市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使用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三)各社會團體應建立會費統一收據使用登記制度,設置收據使用登記簿,實行專人管理。……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戳記,各聯一并保存備查,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如發生收據丟失,應及時聲明作廢,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接受處理。
整改措施:
發生收據遺失情況時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及時登報聲明作廢,報紙為市屬的任意一家均可,然后攜帶登報后的報紙原件,并圈出登報的具體位置。
(2)針對具體問題提交書面說明,格式參考范例1。
(3)復印并攜帶相應遺失收據的記賬憑證。
4、使用會費收據開具非會費項目
問題描述:
在實際審驗收據過程中我們發現部分社會組織在使用會費收據時開具了除會費以外的其他項目,例如:宣傳費、政府購買服務、會議費等
相關法規政策:
根據“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稅局 北京市地稅局 北京市監察局 北京市糾風辦
關于轉發民政部等六部委規范社會團體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民計發[2008]129號)”
一、北京市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應該按照規定到市社團辦申領市財政局印制的會費統一收據。除會費以外,其它收費行為均不得使用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的使用和管理應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民政部、財政部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民社發[2004]38號)及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北京市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使用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民社發[2004]119號
)(…(二)會費統一收據的適用項目,只限于社會團體的會費收入,其它各種款項均不得使用會費統一收據。…)嚴格執行。
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糾風辦關于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7]167號)
……
五、社會團體開展的各類收費業務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履行章程規定的程序。收費所得除了用于組織管理、開展業務活動的必要成本及與組織有關的其他合理支出外,必須全部用于章程規定的非營利性事業,盈余不得在社會團體成員間分配。
社會團體的各項收費,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予征稅的,應到指定稅務主管部門購領和使用相關稅務發票,依法納稅。
整改措施:
若非會費項目已經完稅,需攜帶相應完稅證明及憑證復印件,并提交相應的情況說明及整改措施,說明參考范例1;
若非會費項目未繳稅,應到稅務主管部門繳納稅款,然后攜帶完稅證明及相應的完稅憑證復印件,并提交相應的情況說明及整改措施,說明參考范例1。
5、關于組織名稱等資料變更的整改措施:
進行審驗過程中,如遇到**協會名稱或法人變更時,需要提交組織名稱或法人變更的“行政許可決定書”復印件,以及變更后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在提交材料復印件上加蓋本組織公章。
關于我們:
【社會組織眾扶平臺】在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的指導下開發運維(運維單位:北京知誠社會組織眾扶發展促進會),被列為2019-2021年《北京市基層社會治理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專項任務的北京社會組織眾扶平臺,通過微黨建、微政策、微會議、微課堂、微文庫、微招聘模塊,成為社會組織的黨建指導員、政策閃送員、信息播報員以及專家智庫、寫作典庫、人才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