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安保險前三季度凈利潤同比下降近85% 特華控股、海航投資等7家股東質押全部股權
- 2021年11月22日 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近日,隨著“海航系”重整計劃獲得海南高院終審裁定批準,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保險”)及其控股子公司揚子江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子江經紀”)合計46084萬元的債權將有所著落,償債計劃包括現金清償、股票抵債、普通類信托份額。
近日,隨著“海航系”重整計劃獲得海南高院終審裁定批準,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保險”)及其控股子公司揚子江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子江經紀”)合計46084萬元的債權將有所著落,償債計劃包括現金清償、股票抵債、普通類信托份額。
然而,華安保險的經營表現也并不樂觀。據償付能力報告統計,今年前三季度,華安保險凈利潤同比下降84.78%,保險業務收入僅同比增長1.09%。同時,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華安保險的全部11家股東均將所持股份進行了全部/部分質押。其中,第一大股東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華控股”)以及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投資”)等在內的7家股東已質押全部所持股權。
前三季度凈利潤同比下降近85% 債權現金清償杯水車薪
近日,華安保險發布2021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據報告統計,今年前三季度,華安保險僅實現凈利潤2291.59萬元,同比下滑84.78%。而保險業務收入為116.99億元,僅同比增長1.09%。
同時,根據華安保險發布的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可以看出,隨著“海航系”重整計劃獲得海南高院終審裁定批準,華安保險及其控股子公司揚子江經紀合計46084萬元的債權將有所著落。
根據《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以下簡稱“221包”)、《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重整計劃(草案)》(以下簡稱“321包”),華安保險和揚子江經紀的債權金額合計為46,084萬元,其中“221包”金額為3,003萬元,“321包”金額為43,081萬元。
根據重整計劃相關安排,華安保險和揚子江經紀的償債方式包括三類:現金清償、股票抵債、普通類信托份額。
具體來看,“221包”中,華安保險和揚子江經紀分別獲得現金10萬元;合計獲得“ST海航”股票數量為334.08萬股。其中,華安保險為333.36萬股,揚子江經紀為0.72萬股;剩余債權獲得普通信托計劃份額。
而“321包”的償債計劃為,華安保險和揚子江經紀分別獲得現金3萬元;剩余部分將獲得普通信托計劃份額。
根據華安保險獨立董事出具的意見顯示,重整計劃草案生效能夠避免破產清算給債權人帶來更大損失,從而最大化維護公司和保險消費者利益。
根據公告,以上重整計劃已于2021年10月31日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生效。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為自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之日起3個月。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
特華控股、海航投資等7家股東質押全部股權
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華安保險共有11家股東。其中,特華投資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0%。而李光榮持有特華投資98.6%股權,為華安保險的實際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三季度末,華安保險的11家股東均將全部/部分股權進行了質押。其中,第一大股東特華投資、海航投資、湖南湘暉資產經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華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圣展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利迪經貿有限公司7家股東已將全部股權進行質押。
也就是說,華安保險第一大股東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被質押的持股比例達100%。而根據前不久銀保監會發布的《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股權質押比例超過50%的大股東不得行使表決權。
針對第一大股東股權質押比例過高、凈利潤大幅下滑以及保險業務收入增長承壓等情況,華安保險方面對記者表示,暫時不便回應。
日前,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出具關注某保險公司股權被質押的公告,指出股權被雅芝比例過高,未來或將影響其公司治理的穩定性。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業管理咨詢合伙人周瑾也曾對記者表示,大股東的行為合法規范,對金融機構三會一層的運作及企業的長期穩健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近年來,部分金融機構的股東的經營和盈利能力受到沖擊,流動性緊張,故而將所持金融機構的股權進行質押融資或提供擔保的情況呈現明顯上升趨勢,也給金融機構的戰略與經營的穩定性帶來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