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天泰藥業“生產劣藥”被罰沒8.13萬元
- 2020年12月26日 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日前,吉林省藥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吉藥監藥行罰【2020】TH6號)顯示,吉林省天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泰藥業”)因生產劣藥,被責令整改,并被罰沒共計81274.86元。
日前,吉林省藥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吉藥監藥行罰【2020】TH6號)顯示,吉林省天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泰藥業”)因生產劣藥,被責令整改,并被罰沒共計81274.86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吉林省天泰藥業生產的石斛夜光丸(批號180902)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復檢,“鑒別(4)”項不符合規定。經查證,吉林省天泰藥業生產石斛夜光丸(批號180902)11572盒(取樣39盒,其中留樣數量為26盒),入庫11533盒,全部進行了銷售,截止2020年10月12日,共召回107盒。
吉林省天泰藥業生產批號為180902的石斛夜光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企業召回的107盒石斛夜光丸(批號:180902)及違法所得40448.04元,并被罰款40826.82元,罰沒款總計81274.86元。
吉林省天泰藥業官網介紹,其始建于1982年,是吉林省醫藥行業的骨干企業之一,經濟效益曾連續十年列入吉林省醫藥行業前十名。公司以穩定的產品質量、誠信的經營理念、優質的售后服務屢獲上級主管部門嘉獎,先后獲得“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納稅明星企業”、“吉林省質量誠信企業”等榮譽。
記者梳理發現,吉林省天泰藥業此前就曾因生產的“石斛夜光丸”不合格遭通報。
2020年9月9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2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顯示,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吉林省天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石斛夜光丸(批號: 180902)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鑒別-薄層色譜。
值得關注的是,天眼查顯示,2017年9月,吉林省天泰藥業因稅務問題遭通化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處以所偷稅款百分之五十罰款6957.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