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得新再披露兩起債務糾紛訴訟 其中一案撤訴
- 2019年09月26日 來源:新京報
提要:9月2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再度披露兩起債務糾紛案件的情況,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這已是進入9月以來的第四和第五起,分別涉及潞安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潞安集團”)和青島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島農商行”)。
自今年年初以來,康得新已發(fā)生多起債券違約事件,資金鏈緊張,導致其牽涉多起債務糾紛。
9月2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再度披露兩起債務糾紛案件的情況,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這已是進入9月以來的第四和第五起,分別涉及潞安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潞安集團”)和青島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島農商行”)。
公告顯示,潞安集團與康得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北銀西單支行債券交易糾紛一案,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晉04民初5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原告潞安集團撤訴,且案件受理費311587.16元,減半收取155793.58元,由原告潞安集團負擔。
上述案件原告為潞安集團,被告包括康得新、康得新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北京銀行及北銀西單支行。
此外,公告顯示,青島農商行就債券交易糾紛事項起訴康得新一案有了一審判決。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魯02民初13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康得新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青島農商行5000萬元及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1月21日按利率5.83%計算的債券利息2156301.37元。
康得新還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青島農商行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本金52156301.37元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算的違約金。本案案件受理費303882.00元,保全費5000.00元,共計308882.00元,由青島農商行承擔1532.00元,康得新承擔307350.00元。
進入9月以來,康得新已分別披露其與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下稱“農行張家港分行”)、江蘇宜興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宜興農商行”)及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恒大人壽”)的債務訴訟情況。
9月23日,康得新公告顯示,農行張家港分行就債券交易糾紛起訴康得新及其全資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qū)康得菲爾實業(yè)有限公司(下稱“康得菲爾”),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要求康得菲爾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歸還農行張家港分行借款本金9999萬元及相關利息。康得新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9月17日,康得新公告稱,宜興農商行以公司債券交易糾紛為由,向宜興市人民法院起訴康得新,請求判令康得新向宜興農商行分別支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jù)和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jù)各300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
9月10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恒大人壽起訴康得新一案將于今年10月28日開庭。恒大人壽提出了解除其與康得新就康得新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jù)達成的交易合同、康得新向恒大人壽返還恒大人壽已支付的投資本金2億元等6點訴訟請求。
此外,9月2日,上市公司張家港行披露公告稱,蘇州中院一審判決,被告康得新光電公司(注:康得新全資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張家港行歸還借款本金1.98億元,并支付張家港行相應的罰息及復利。
自今年年初以來,康得新已發(fā)生多起債券違約事件,資金鏈緊張,導致其牽涉多起債務糾紛。康得新在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報中表示,經自查,公司截至目前尚未結案的被起訴類案件112起,合計涉案金額約73.07億元。
證監(jiān)會于今年7月5日下發(fā)《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康得新存在虛增利潤總額119億元、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lián)交易情況等多項違法違規(guī)事實。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利用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xiàn)金管理服務協(xié)議》,分別于2014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占用康得新資金65.23億元、58.37億元、76.72億元、171.50億元和159.31億元。不過,《處罰事先告知書》并未對康得集團占用資金的余額及去向進行說明。
目前,聽證會在經過兩次延期后,康得新正等候證監(jiān)會給出最終的召開時間,以便就《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內容進行申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