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一城二手住宅買賣個稅擬降為1% 業內:與調控無關
- 2021年09月23日 來源:中新經緯
提要:繼廣東珠海等地之后,廣州惠州也擬將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下調為1%。
繼廣東珠海等地之后,廣州惠州也擬將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下調為1%。
為進一步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公平二手房轉讓稅負,提升辦稅便利度,降低征納成本,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日前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惠州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告》),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公告》,惠州市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有關事項如下:
一是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
二是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5%。
記者注意到,一周前的9月16日,珠海也發布相關二手房個稅政策調整公告,將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5%。
“結合此次惠州政策,廣東省至少四城出現了二手房交易個稅下調的政策,包括中山、肇慶、珠海和惠州。據此可以認為,此類調整不屬于偶然現象,應該是有統一部署的操作。”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調整的原因角度看,各個城市公告中都提及了“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內容,所以類似調整的出發點和房地產沒關系,而和稅務部門的改革有關系。
嚴躍進進一步指出,單純從此次二手房稅費政策調整看,和房地產的調控等沒有關系,不需要做過多的聯想。
“當然由于此類稅費政策的調整,本身對于二手房的交易是有一定的影響的。”嚴躍進稱,一是當前各地二手房交易面臨降溫壓力,此類二手房個稅政策調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有助于二手房的流通。二是要防范中介等機構炒作此類政策,尤其是借此類政策炒作房源和房價等內容。三是對于購房者和房東來說,都需要理解此類政策。同時要防范此類稅費成本最后依然轉嫁到購房者或下家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