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蕪湖的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應處于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辦理“商轉公”貸款涉及的房屋需已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書且權屬明晰,且有“先還后貸”和“以貸還貸”兩種方式。
“商轉公”并非新鮮事。但在幾年前,為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全國各地都相繼調(diào)整了公積金提取政策,便包括收緊異地購房貸款、“商轉公”等操作。澳門神童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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